1. 投资者如何参与交易所的债券交易?
投资者参与深沪交易所公司债券交易,目前主要是通过深圳、上海市场A股账户进行。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境内自然人、境内港澳台居民、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境内法人、境内非法人机构,通过开户代理机构办理A股账户开立业务。具体资格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相关规定。
您可以选择现场开户和非现场开户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1)现场开户:投资者应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选择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办理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开立业务;
(2)非现场开户:投资者可通过具有非现场开户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的网上开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自助办理开户手续;也可向该证券公司预约,通过见证方式办理开户手续。
境内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 投资者提交开户申请材料后,多久可以开户成功,何时可用于申报证券交易?
投资者提交开户申请材料并审核通过后,证券公司将向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报送开户数据,实时处理开户申请。证券账户开立后的次一交易日可用于申报证券交易及非交易业务。
投资者申请注销证券账户应满足以下条件:
(1)证券账户持有余额为零;
(2)不存在与该证券账户相关的未了结业务;
(3)中国结算规定的其他情形。
账户存在未了结业务的情形包括:
(1)证券账户存在对应的信用证券账户;
(2)证券账户已申报配股交易,尚未处理完毕;
(3)证券账户存在买断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交易、质押式回购交易、证券公司自营质押、国债登记及国债期货交割、融资融券及转融通等未了结业务;
(4)证券账户属于冻结状态,尚未解除冻结;
(5)证券账户存在已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基金申购,尚未处理的;
(6)证券账户存在其他在途权益或具有中国结算规定的其他未交收、待交收、待处置业务等未了结业务情况。
证券公司可根据中国结算有关规定采取临柜、见证、网络或中国结算认可的其他非现场方式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
注:本文转载自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专区。本文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